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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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凌云.小资料[J].上海劳动保障,2002(13):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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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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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1年制定、195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我国劳保医疗制度得以建立的法律依据。条例第1条规定,本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工人职员的健康,减轻其生活重点困难。”按照条例的规定,享受劳保医疗的主要对象是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经费从企业福利费中列支;职工除本人可依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供养的直系亲属也能享受半费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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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法律规范 法律责任 医疗报销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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