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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失业人员可接续享受医保
摘 要:
近日,甘肃省下发《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并且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补助金待遇。
关 键 词:
失业人员
甘肃省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
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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