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领域基金管理人的最优激励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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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青.竞争性领域基金管理人的最优激励合同[J].东方企业文化,2012(9):219+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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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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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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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我国竞争性领域政企分开不到位,需要通过建立"社会信托投资基金"实现政企分开的目的。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者之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容易产生基金管理人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本文根据我国当前基金管理激励合同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费率和业绩指标两方面综合评判激励合同的最优性,得出最优的基金管理人激励合同需要作出以下两方面的调整:第一,基金管理费率应该从固定费率制改为浮动费率制;第二,业绩指标从绝对业绩指标改为相对业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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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金管理人 激励合同 管理费率 业绩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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