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胡塞尔意向性理论和本质直观
引用本文:徐静.胡塞尔意向性理论和本质直观[J].东方企业文化,2012(11):175.
作者姓名:徐静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意向性理论强调"回到事情本身","回到事情本身"就是事物或现象在意识中的"源始"显现。意向性并不意味着指向现实事物,是现实事物在头脑中的反映,我们可以幻想方的圆,因而方的圆可以成为我的意向对象,但方的圆并没有因此成为我的意识活动的组成部分,它总是具有我的意识所没有的一些特征,这就是意识对象的"超越性"。胡塞尔把意识内容区分为"性质"和"质料"两个方面。意向性性质和意向性质料共同构成意向性活动的本质。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区分了意指和直观两种意向性。意指活动是一种空洞的意向性活动,其意向性对象并不在场,它通过单纯的符号意指对象,在这种活动中,对象以最为空洞的方式显现,甚至可以说根本不显现。意指尽管是空洞的,然而它却是"全面的"和"透视性的"。(感性)直观活动对于意指活动的"充实"实际上总是有限的和相对的。

关 键 词:意向性  本质直观  意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