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关于印发《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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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制度,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制定了《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奖励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有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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