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我国政府将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宏观层面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2011年,银监会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列为当年银行业三大风险之首。2012年1月6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对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改革发展部署时强调,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并指出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由此可见,防范与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正亟待解决。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已给我们深刻警示。借此来探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及措施,对于避免发生系统性金融财政风险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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