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审慎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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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敏.《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审慎性监管[J].国际融资,2007(1):5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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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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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81年深圳引进第一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起,截至2006年6月底,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银行在我国24个城市设立了营业性机构,其中外国银行分行183家,法人机构14家.从地域分布看,上海、深圳、北京和广州外资银行的数量及业务量均居前列,尤以上海市最为突出,其机构数量占总数的30%以上,业务量占55%."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各国金融体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是管理这些外资银行的基本行政法规,在外资银行的日常运行和监管方面起着其他金融法规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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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理条例 外资银行 审慎性监管 国民待遇原则 历史遗留问题 审慎性原则 金融市场 全面开放 |
文章编号: | 23525994 |
On the Legislative Brightness in the Foreign Capital Bank Administrative Statu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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