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验检疫局销毁一批美国进口鳕鱼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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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丹丹.天津检验检疫局销毁一批美国进口鳕鱼油[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4(1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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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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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日前,天津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美国进口鳕鱼油查验中发现含有鱼肝油成分,但货物单证中未发现相关批准文件,属禁止准入产品。该局遂对这批鳕鱼油进行了销毁处理。这批鳕鱼油是来自美国的童年时光北极DHA鳕鱼油,共计25.2 kg,货值540美元。天津检验检疫局新港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货物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货物的英文标签中含有鱼肝油成分,但单证中未发现相关批准文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对进口含鱼肝油成分食品监管的警示通报》规定,凡含有鱼肝油成分但未取得批准的食品,不得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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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批准文件 销毁处理 药品监督 海洋鱼类 油状液体 食用习惯 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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