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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业务的所得税调整
作者姓名:申屠新飞
摘    要: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投资准则的规定,用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其入账价值不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已到期但尚未支付的利息。而税法上确认对外投资成本时不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已到期但尚未支付的利息”。由此形成的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在用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会计上按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对外投资的成本。

关 键 词:对外投资 现金股利 非货币性资产 利息 股权投资业务 支付 所得税 根据 税法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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