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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工会组织的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切实保护工会组织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
摘    要:冀高法发[2005]142号2005年11月11日2003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施行。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准确地理解和适用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保护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工会组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准确理解执行工会法和《解释》以及《河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进一步做好涉…

关 键 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职工合法权益  民事审判工作  工会组织  民事案件  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法院  协调劳动关系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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