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事业单位以材料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 |
| |
引用本文: | 蔡智.浅谈事业单位以材料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J].新智慧,2004(1A):48-48. |
| |
作者姓名: | 蔡智 |
| |
作者单位: | 湖南冷水江市财政局 |
| |
摘 要: | 关于事业单位以材料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中级会计实务(一)》是这样表述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和应交的增值税额,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贷记“材料”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
关 键 词: | 事业单位 材料 投资 账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