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管分离后的科学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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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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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局1996年“登管分离”以来,由于实行科学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监管深度不断增强,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形成了新的局面。不断理顺关系,基层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在1997年“市局一分局一工商所”三级执法权限调整的基础上,市局下放部分企业登记权的同时下放年检初审权和日常监管权,并赋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使分局和基层工商所执法权限由原来单一对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管理,扩大到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一是对分局登记注册企业,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对市局委托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凡该类企业违反登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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