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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低税改革:法理检视与完善进路
作者姓名:陈镜先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法典化时代中国国际反避税立法研究”(批准号:23AFX025);
摘    要:全球最低税改革的谈判过程呈现出明显的结果导向特征,其设计更多是基于政治驱动和博弈,而非对于最优税收原则的遵循。在此种改革路径之下,全球最低税改革在合法性、合理性与平等性方面均存在着局限性。就合法性而言,全球最低税改革可能对各国的税收主权造成过度限制;就合理性而言,全球最低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BEPS 1.0阶段提出的价值创造原则;就平等性而言,全球最低税改革由美国和欧盟主导,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规则谈判中缺乏充分的话语权。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应当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出发,提出增强全球最低税改革合法性、合理性与平等性的中国方案,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税收新秩序。

关 键 词:全球最低税改革  法理基础  合法性  合理性  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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