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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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造萍.《无锡市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定》[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19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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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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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当前搞活经济、物资开放的情况下,无锡市政府高度重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特下发了由代市长洪锦炘签署的无锡市政府第7号令——《无锡市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定》。这一规定对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打击盗窃、销赃等犯罪活动起到了重大的作用。文件对废旧物资、报废汽车、废机电设备等作了具体的规定,并明文规定由无锡市物资局所属的金属回收公司和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所属的物资回收公司归口经营,对无证经营废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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