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商标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实务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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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蒙律廷.闲置商标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实务操作[J].中华商标,2014(10):6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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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蒙律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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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市商标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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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商标累计注册申请量超过1300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为8652358件,有效注册商标为7237894件。但在商标实务工作中,我们发现,有大量的注册商标是闲置的。所谓闲置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原始取得或继受取得途径获得商标专用权后,从未使用或曾经使用,但现在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及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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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原始取得 注册申请 国家工商总局 继受取得 三年 实务工作 数据显示 诚实信用原则 证据材料 在先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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