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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课堂教学的基本精神与方法
引用本文:吴涛.论法学课堂教学的基本精神与方法[J].乡镇企业科技,2014(20):251-252.
作者姓名:吴涛
作者单位: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摘    要:在一般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职责就是如何将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内容有效地教给学生,教师即使机械地照本宣科,只要能够正确地解读文本,就算合格称职的了。但是这样一种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明显不符合当代法律人才的要求。在法学课堂教学中,除了要教会学生正确的法律知识,还要培养学生严谨的法律思维。要达到这两个目标,就需要运用授人以渔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批判的学习精神。

关 键 词:课堂教育  教学方法  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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