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性“不按照排班出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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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敕赫.定性“不按照排班出勤”[J].人力资源,2016(2):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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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敕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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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劳达管理咨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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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概况]
2006年11月17日,张某与A公司建立劳动关系.2014年9月24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4年4月1日,张某在A公司内部转岗招聘时,面试获得通过.由质量检测岗位变更为助理检测工程师.变更岗位时,公司向张某明示告知新岗位有不定期的夜班,并且由张某的主管通过邮件方式提前告知其下个月的班次及夜班排班.2014年10月左右,张某向主管提出,不愿意再从事夜班的工作,要求调整至无夜班的岗位.A公司工会连同张某所在部门一起与张某沟通协商,张某明确拒绝回到原先的质量检测岗位.因此,A公司同意张某换岗至其他新岗位的申请,但前提是需通过新岗位部门的录用面试,并且在正式变更岗位之前,仍需按照排班要求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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