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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三)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摘    要:第四章 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1132应收利息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关 键 词: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会计核算办法  应收利息  金融资产  科目核算  账务处理  会计科目  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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