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存货计价的几点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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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玲,刘丽,李祥丽.新会计准则对存货计价的几点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7):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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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玲 刘丽 李祥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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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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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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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等资产。可见,准则扩大了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也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对于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如造船、飞机制造等某些机械制造行业,将允许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将会直接影响这些行业内企业资产和费用的计量,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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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货计价 新会计准则 借款费用资本化 机械制造行业 企业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销售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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