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业务招待费列支浅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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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玉慧.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业务招待费列支浅议[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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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玉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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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中基础教育书刊出版策划有限公司财务部,河南,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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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业务招待费在扣除标准等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强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应切实把握好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和业务招待费列支的合理性,以增强纳税人的节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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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得税法 所得税 业务招待费 扣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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