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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思考
引用本文:蒋丽虹.舟山市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思考[J].浙江财税与会计,2001(10):7-18.
作者姓名:蒋丽虹
作者单位:舟山市财政局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舟山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加,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据统计,截止2000年底,全市共有行政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机构685个,国有资产总量23.6亿元。在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上,我市的主要做法,一是从1996年起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对的资产,颁发《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二是结合产权登记,每年进行一次资产年检工作,具体由国资部门同财政的财务分管处室共同配合进行。三是认真做好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管理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有偿调拨、无偿划拨、变卖、报废、报损等,一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办理。四是对事业单位设置维修基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供需矛盾矛盾,并引导单位收入分配。五是对部分物品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通过政府采购商品或劳务,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六是实施财政“统一报表”,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从1999年起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财政“统一报表”,全面反映、掌握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为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关 键 词:舟山市  国有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  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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