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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残损人民币兑换工作的调查
作者姓名:程莉红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徽县支行
摘    要:为确保"徽县金融机构残损币定期集中兑换日制度"执行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促进金融机构残损币日常柜面兑付工作,满足城乡居民对零辅币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近期,笔者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残损人民币兑换业务进行了调查,发现在基层营业网点残损币兑换工作中还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基本情况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缴存当地人民银行,但实际情况却与要求存在差距.目前辖内共有工行、农行、建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5家金融机构,其中对外设立并公布了残损币兑换窗口、服务热线的机构4家,占机构总数的80%;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悬挂或摆放了《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损污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网点5家,占机构总数的100%;当暗访调查人员拿着3张10元券残损人民币到以上网点请求兑换时,各金融机构反应不一,有的勉强给兑换,有的却以各种理由不予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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