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筹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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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俊坤.谈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筹划[J].税收征纳,2011(2):31-3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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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俊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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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总额筹划的总体思路《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一规定并不复杂,理解起来也很方便。不过,如果用下列的公式表示,则更便于理解: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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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纳税人 收入确认 应税收入 税收筹划 确认条件 收入计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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