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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人民银行法》全面履行央行职能
引用本文:王阳星.认真学习《人民银行法》全面履行央行职能[J].西南金融,2004(3):14-14.
作者姓名:王阳星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四川省达州市635000
摘    要:2003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及新制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这是我国金融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人行达州市中支党委十分重视,迅速反应,落实措施,在辖区人民银行系统掀起了学习三部金融法律的高潮。

关 键 词:《人民银行法》  中央银行  中国  工作职能  货币政策  金融服务  传导机制  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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