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农区土地潜力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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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中共开封市委调查组.平原农区土地潜力的调查[J].农业技术经济,19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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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中共开封市委调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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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般地说,平原农区土地垦殖率高。但这并不等于说土地开发已经没有潜力。就开封市农村而言,潜力还是很大的。 据各县、区初步统计,全市农村可供开发的土地大体有以下五种。一是沙荒28万亩;二是盐碱荒6万亩;三是荒水3万亩;四是废坑塘6.7万亩,五是废弃地8.3万亩。以上五项简称为“三荒、两废”。全市共计52万亩。分县来说,兰考县“三荒、两废”共计15万亩,开封县21万亩,杞县7.3万亩,郊区6.9万亩,通许县8,400亩,尉氏县5,500亩。从调查看,实际面积比面上统计的数字还要大。即使按面上统计的显然被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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