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低调试点 |
| |
引用本文: | 仲秋,傅蕾.低碳低调试点[J].东北之窗,2010(19):47-49. |
| |
作者姓名: | 仲秋 傅蕾 |
| |
摘 要: | 目前,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出,将在国内设立首批低碳试点,其中包括广东省、陕西省、辽宁省、湖北省、云南省、天津市、重庆市以及深圳市、厦门市、南昌市、贵阳市、保定市、杭州市。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到西部经济发展起步城市.从特大城市到地级城市,试点的5省8市在自然资源、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等方面各不相同,几乎涵盖了目前国内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特点地区样本。
|
关 键 词: | 试点 低碳 沿海经济发达地区 低调 地级城市 西部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水平 自然资源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