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
| |
作者姓名: | 郑重 |
| |
作者单位: | 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
| |
摘 要: | 我国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依据宪法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农村人民公社是政企合一的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又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所以,当时全国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一般相当于一个行政村)都具有负责行使国家行政和组织社区内经济活动的双重职能。三中全会后,在农村改革中,变革了人民公社体制,1984年撤社建乡,健全了乡党委会、政府和村党支部、村民委
|
关 键 词: | 农村 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