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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作者姓名:郑重
作者单位: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我国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依据宪法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农村人民公社是政企合一的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又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所以,当时全国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一般相当于一个行政村)都具有负责行使国家行政和组织社区内经济活动的双重职能。三中全会后,在农村改革中,变革了人民公社体制,1984年撤社建乡,健全了乡党委会、政府和村党支部、村民委

关 键 词:农村 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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