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规范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有利于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有利于创新农村基本经营体制、挖掘生产要素潜力,有利于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南京市总体上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为导向,对城乡统筹试点镇街、现代农业主导镇街、现代农业园区、农村土地整治、 "万顷良田"工程、农业"1115"工程等重点地区,一次性流转200亩以上的农用地、集体用地,鼓励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2012年,全市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44万亩,累计25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0%;新增农地股份合作社210家,累计664家,入股农户15.5万户,入股面积5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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