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口体制改革中不断深化承包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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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港务局财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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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天津港自1984年6月1日起下放天津市,实行“双重领导、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和“以收抵支,以港养港”的财务体制。下放以后,在交通部和天津市领导下,天津港的生产、建设和技术改造等项工作都有了很大发展,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1988年港口吞吐量、利润分别比上年增长21.4%,和17.19%;突破我港历史最好水平。港口基本建设投资完成23656万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102.8%。 天津港出现这样好的形势,主要是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后,交通部积极发挥了行业领导作用,天津市政府则充分发挥了块块的综合协调作用,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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