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立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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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桂荣.浅谈建立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J].农村展望,1992(8):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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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桂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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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乡(镇)、村、户三个层次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整个服务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最重要的基础性层次,具有其它层次所不断替代的服务功能和作用。省委三届八次全会指出“各地要把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起来,名称统一叫经济合作社”。我理解,联产承包制是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责任制。集体与农户双层经营是我国农村改革后实行联产承包制的主要形式。合作经济组织,是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又是联产承包制的发包方。所以,建立村级合作经济组织是完善联产承包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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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域经济 集体经济 合作经济 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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