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报送统计资料中的法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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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辉.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报送统计资料中的法律问题[J].西部金融,2006(1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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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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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金融统计范围与国际公认的金融统计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人民银行所进行的金融统计实质上是对银行业的金融统计,而不涵盖保险和证券行业,这一实际情况与国际公认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不是完全相符,因此,可以认为目前人民银行所进行的金融统计应是不尽完整的金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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