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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查处应做到“五要”
作者姓名:林书元
作者单位:永定县人民银行
摘    要:<正>稽核检查和处理是稽核程序的主要环节。稽核检查取得的证据是否充足确凿,处理是否恰当,关系到稽核工作的成效。笔者认为,做好稽核查处工作必须坚持“五要”。 一、稽查要仔细。稽核检查过程,实质上是将被稽核单位某一时期的金融活动与经济金融方针政策进行对照,对违反法规的事实进行取证的过程。稽查中取得的证据是作为稽核报告书提出整改意见和作出处理决定的依据。所以,在稽查过程中,稽核人员一定要认真仔细,实事求是,通过听、问、看、查、比、访、议等方法,查清事实和收集证据,才能确保稽核报告书和处理决定的准确性。 二、定性要准确。稽查完毕,要对被稽核单位金融活动进行评价,这就属于定性范围。定性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以我们在定性套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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