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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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翔春.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会计处理方法探讨[J].审计文汇,2006(7):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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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翔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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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东平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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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1月1日实施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第二十四条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规范,“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对外投资,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或无形资产的方式对外投资,应当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记账。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记入当期收入。转让债券取得的价款或债券到期收回的本息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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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对外投资 投资收益 方法探讨 会计处理 债券投资 货币资金 无形资产 应当 投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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