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解读及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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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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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漯河市委党校教师,4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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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在被害人保护制度的研究中更多的是关注欧美,而与我国国情较为接近的亚洲各国的情况却被忽视了.尤其是情况与我国更加近似的我国台湾和香港地区.本文就我国台湾地区的被害人补偿制度进行解读,并以其为借鉴,构建我国的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我国应当确立的被害人补偿制度,其适用对象仅限于暴力犯罪的被害人及其遗属,原则上是故意犯罪.被害人补偿资金的来源广泛,并组建补偿基金委员会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在各级法院设立国家补偿审议委员会.基金的支付以现金为主,实物为补充,一般为一次性支付,特殊情况下采用分期支付和信托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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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制度解读 制度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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