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受贿罪主体和范围的思考
引用本文:陈红蕾.对受贿罪主体和范围的思考[J].中国市场,2009(39):26-26.
作者姓名:陈红蕾
作者单位: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江苏,连云港,222006
摘    要:《刑法修正案(七)》对"影响力受贿"的新规定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行刑法对受贿罪的规定在犯罪主体和"贿赂"的认定方面的不足,本文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规定,试对这个方面进行分析。

关 键 词:受贿罪  犯罪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