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都:“五制”监管新农村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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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道胜.江西宁都:“五制”监管新农村建设资金[J].财政监督,2012(22):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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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道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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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为提高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效益和质量,江西省宁都县实行"五制"管理,不断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管力度,有效杜绝了资金违规使用现象的发生。一是建立项目评审机制。为规范资金使用,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项目选择上,该县通过建立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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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农村 建设资金 评审机制 监管力度 资金使用 宁都县 农业项目 管理效益 资金管理 项目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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