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及其运作 |
| |
作者姓名: | 刘力智 |
| |
作者单位: | 石化集团公司资产部 |
| |
摘 要: | 当前正在进行的债权转股权工作,是以国有商业银行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和国家开发银行自身作为投资主体,将以往形成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对企业的股权,变银行与企业之间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国家开发银行与将要实施债转股企业之间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是由原来的还本付息变为按股分红。实施债转股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将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可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但不干预企业…
|
关 键 词: | 债转股 企业体制 股权 金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