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无主存款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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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霞.银行无主存款法律思考[J].大众商务,20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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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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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四川成都,61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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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银行每年到底有多少无人领取的无主存款,这个数目不可得知,但相信这是一笔巨资,这笔钱最后的归宿现在都是在银行.本文认为,银行没有这个权利取得这部分钱,建议立法将这笔钱收归国有,由建立基金的这种方式回馈社会,同时,应课以银行定期告知的义务,并且对这些无主存款设立取得实效和消灭实效,以实现存款人和银行的义务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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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 资金 告知 取得实效 消灭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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