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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财政存款缴存范围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姓名:孙杰  刘宗林
作者单位:[1]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长春130051 [2]中国人民银行白山市中心支行,吉林白山134300
摘    要:一、财政性存款的划定范围依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存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的通知》(银发[2010]240号)等规定,财政性存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存放在金融机构的财政资金,是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掌管和支配的一种财政资产。财政性存款包括国库存款和其他财政存款。国库存款是指财政部门存放在国家金库的预算资金。其他财政存款是指未列入国库存款的预算资金,主要由四部分构成,一是划缴财政存款,指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事先核定的范围,向人民银行划缴的财政存款。

关 键 词:财政存款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核定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性存款  缴存  财政部门  国库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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