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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罚轻重辨——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
引用本文:张立刚.中国刑罚轻重辨——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经济管理版),2011(5):122-128.
作者姓名:张立刚
作者单位:山东警察学院法律部,山东济南250104
摘    要:轻刑化说混淆了轻刑问题在中外不同的法律前提,脱离我国实际,抽象地论说轻刑化问题,所持理由无法令人信服。事实上,从刑法体系与现实的关系上论,并与外国刑法体系内容相比较,我国刑法体系并不呈现重刑化倾向。因此,认为轻刑化是刑法修订大趋势的观点是对《刑法修正案(八)》内容的误读;《刑法修正案(八)》较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实质,显示出我国刑法改革的方向与趋势在于在刑法不断严密化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犯罪态势,适时变迁刑罚,做到刑罚轻重有度,宽严适中,不偏于任何一极。

关 键 词:刑法修正案(八)  轻刑化  重刑化  宽严相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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