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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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郁军.论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社会保障中的作用[J].经济师,2006(5):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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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郁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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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嵊州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浙江,嵊州,31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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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政府应当为其提供法律与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环境,构建非营利组织的问责交待机制,引导更多志愿者参与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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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营利组织 社会保障 问责机制 |
文章编号: | 1004-4914(2006)05-05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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