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律顾问
作者单位:《乡镇论坛》专家组
摘    要:因伤害他人多给赔偿会从轻量刑吗江西省吉安县敦厚镇范某来信说:2006年5月7日,16岁的刘某叫上伙伴3人与他人打架,并用刀砍伤了对方4人(均未到16岁)。其中彭某、郭某受伤较重(一指残)。6月份刘某被抓获,受害方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赔偿划分:刘某拿出1万元作为赔偿。其中郭某应获赔偿各项费用共计7600元。此后,村治保主任说,如果被罚1万元,就不会判刑了。次日郭某到法院撤诉。请问,村治保主任说得对吗?根据以上情况,刘某是否会被判刑?如果刘某拿出1万元作为赔偿,是否会从轻处理?答: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应认为:刘纠集3人与…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