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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云地税征字(2008〕21号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有

关 键 词:偷漏税  通知  内地  有关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  贯彻执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  国家税务局  双重征税  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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