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在有一种这样的国企,改革以来从未向国家缴过利润(只缴税),亏了由国家财政弥补(注资输血),赢了是企业自己的。无论赢与亏,企业的经营者和其员工都享有高工资和福利。这样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性质吗?国有企业的财产是全民的财产,个人或任何团体、单位使用进行经营生产,是应向代表全民的国家缴纳租金的。不缴纳租金不是无偿占有全民的财产吗?这不是全体劳动者为侵占全民财产的少数人无偿打工吗?全体劳动者的投资没有回报,甚至投资都被少数人侵吞和挥霍了;不但前面的血本无归,还要拿出新的本钱来供少数人无偿占有,这是不是一种严重的剥削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