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基础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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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保民.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基础性工作[J].经济研究参考,200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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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保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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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在机构设置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从性质和地位上决定了在今后一系列工作中,应努力探索实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员聘用制度、薪酬制度及福利制度。新成立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能简单地将几个行政职能部门拼凑到一起,更不应当搞成原先意义上的国资局。成立统一的国资委,就是旨在突破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和职能分离的体制障碍,解决出资人监督与国有资产管理相脱节的问题,进一步探索党管干部与出资人选择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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