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营业税逃税的几种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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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家瑞,刘沛.金融营业税逃税的几种途径[J].审计与理财,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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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家瑞 刘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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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老河口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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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应收利息”放在表外科目,不申报纳税。按税法规定:二年以上逾期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可放在表外“未收利息”科目核算,不征收营业税。一些银行把当年收回的贷款利息和不属逾期贷款的应收未收利息也作为逾期贷款利息核算,不申报纳税。二、将其他收入放在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不申报纳税。税法规定,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但金融部门将非部门资金利息收入也划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范围,不申报纳税。三、委托贷款不按规定扣税。委托贷款是委托人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指定的对象、用途和额度所发放的贷款,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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