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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用车须实施政府采购
摘    要: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和市监察局联合发出《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要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用车要节能减排,车排量限制在1.8升以下(含1.8升),价格20万元以内,同车型手排挡优先,全部车辆必须实施政府采购。

关 键 词:行政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  重庆市  业务  市级  车辆管理  财政局  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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