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三个重点 搞好消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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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彤海.抓住三个重点 搞好消保工作[J].工商行政管理,199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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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彤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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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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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是重任在肩。新时期广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充分发挥地方法规的作用。8月30日公布施行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规范了从事商品房开发或销售代理的行为,细化了欺诈行为,具体规定了处于垄断地位的公用事业单位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还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对举证责任作了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细化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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