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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在清产核资中的风险防范
作者姓名:胡北忠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
摘    要: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的规定:“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需要开展立项申请、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报表编制、中介审计、结果申报、资金核实、账务处理、完善制度等工作任务”。在这一系列具体工作中,不仅需要清产核资企业单位、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参与,而且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范围和责任环环相连,处处相关,难于区分。

关 键 词:注册会计师 清产核资工作 风险防范措施 国有企业 中国 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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