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议“股权再融资”
引用本文:范丽.浅议“股权再融资”[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6(6X):44-45.
作者姓名:范丽
摘    要:我国筹集资金的方式从建国以来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最初是改革开放前的财政拨款模式,那时国家对国有企业所需的资金实行“供给制”,企业所需的大部分资金由国家财政拨给,小部分资金由银行贷款解决。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企业规模也不断扩大,企业的资金来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银行信贷已经取代了财政资金成为企业的主要来源。当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之时起,中国正式拉开了股票筹资的序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我国的金融机构日趋复杂,从过去单一的银行机构向保险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方向发展,一些外资金融机构也相继进入我国金融市场。正是由于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使得公司的融资渠道很多,筹资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在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迅速发展和规模急剧扩张的同时,我国的债券市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又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功能尚未完善,长期贷款的风险较大,所以金融机构不愿发放长期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上市公司在筹资行为上存在显的“股权再融资偏好”。

关 键 词:股权再融资  外资金融机构  经济体制改革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筹集资金  国有企业  国家财政  保险公司  金融市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